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行


  财政局讯(郭大伟  赵立德)为重点解决无生活自理能力参保职工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近日,我县出台《庆云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县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当前筹资标准暂按每人每年11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45元、个人缴费45元、财政补助20元。
  全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护理形式分为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三种。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专护的,床日费限额分别为120元、180元,纳入报销范围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5%。接受机构护理,床日费限额为60元,纳入报销范围的支付比例为85%。居家护理形式采取定额直接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为30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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