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人大常委会 对部门(单位)重点工作进行评议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中共庆云县委关于加强“严真细实快”作风建设打造“五型”机关和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庆发〔2022〕5号),自2022年开始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县人大常委会拟对县政府26个组成部门、部分省市驻庆单位的重点工作进行评议。为使评议工作扎实有序进行,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提出的“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和县委“快就是担当,干才能落实”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权,促进县政府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推进县委决策部署和全县重点工作得到高效落实,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富美强县幸福庆云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二、评议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工作评议与党管干部的原则有机结合起来,评议中的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报告。

2、坚持公开评议。围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干部任后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对被评议部门(单位)进行公开公正的评议。

3、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开展评议调查,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全面地开展评议,不夸大成绩,不掩饰问题。

4、务求评议实效。评议工作以促进评议对象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改进工作为目的,确保评议工作收到实效,确保全县重点工作得到高效落实。

三、评议的对象及内容

评议对象:县政府26个组成部门、部分省市驻庆单位。

评议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尤其是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被评议单位在县重点工作服务保障中心的《督查考核管理平台》工作清单完成情况。

2、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业务开展、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情况。

3、单位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4、职能部门反馈的日常工作情况。

5、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6、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事项。

四、评议时间、方法和步骤

评议时间:7月至11月

评议方法:自查自纠、他查和综合评议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进行。

评议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31日前完成)

1、成立工作评议小组。成立县人大民主评议部门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大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常委会办公室。成立5个评议工作组,由各位副主任负责指导,各工委牵头相关工作组的评议工作。

2、评议部门票决产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全县重点工作安排提供初选名单,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确定7-8个部门(单位)作为会议评议对象,其他单位作为书面评议对象。

3、评议工作动员会。各评议工作组分别召开成员会议,明确民主评议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了解被评议部门基本情况,做好评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被评议部门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召开迎评会议,部署迎评工作,安排自查自纠。(二)问题查找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1、自查自纠。被会议评议部门召开领导班子工作会议,以客观实际的态度,总结工作,对照全县重点工作清单,摸清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查摆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形成《庆云县xx部门(单位)所承担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他查。一是向部分人大代表发放民主评议部门调查问卷,了解情况。二是深入被评议部门服务窗口,了解部门的工作状态和办事效率。三是开通县人大评议热线、评议邮箱,广泛收集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对被评议部门的诉求和意愿。四是书面征求县纪委监委、信访局、“3612345”市民热线管理中心等单位意见建议。

3、汇总。各评议小组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与被评议部门的自查问题清单进行梳理、汇总,并与被评议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列出被评议部门问题清单。问题清单经各评议小组审核后,报主任会议研究。

(三)集中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底前)

1、各评议小组将问题清单反馈给被评议部门。被评议部门对照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做出整改承诺,做到整改内容、目标、时限、措施和责任“五个明确”,形成整改报告,并于7个工作日内报请评议小组审核。

2、被评议部门整改报告获批后,各评议小组采取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通过走进被评议单位深入了解、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整改情况等途径,监督、督导、帮促被评议部门进行整改。各评议小组形成对被评议部门整改情况的报告,报主任会议研究。

(四)民主评议阶段 (11月30日前)

工作评议会议列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

1、报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会议召开前,接受会议评议的部门(单位)要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报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通过评议调研组初审后,在常委会会议召开5日前将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提出询问的,须在常委会会议3日前将拟询问问题交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汇总并转交会议评议部门(单位)。

2、会议评议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会议报告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发言和专题询问。专题询问在会议主持人的主持下,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会议评议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询问,经会议主持人同意,部门(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可以作补充说明。

3、接受书面评议的部门(单位)不在常委会会议上汇报工作,根据报送的《庆云县xx部门(单位)所承担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并结合其他形式的监督结果进行评议。

4、对被评议部门(单位)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打分的方式进行(100分为满分,平均得分80分以上为满意,60-80分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并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

(五)活动总结阶段

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座谈会,各评议小组提出建议,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部门工作。

五、评议结果处理

根据《中共庆云县委关于加强“严真细实快”作风建设打造“五型”机关和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庆发〔2022〕5号),工作评议结果由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县委报告,同时,向县人民政府通报,为加强和改进县人大常委会对部门满意度测评工作,对年度测评不满意或者得分较低的部门展开质询,评议结果作为评优树优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点参考依据。

六、组织领导和要求

1、参加评议的人员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调查研究,广泛了解情况,全面反映群众对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地评价部门工作。

2、被评议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虚心接受县人大代表的评议,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改进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3、要严肃评议纪律。在评议过程中,全体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推进评议工作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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