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电的故事


  □胡月强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我出生在鲁西北平原一个普通的农村里,整个童年都是在黑暗中度过的。因为那时没有电,觉得黑夜是那么的漫长,那么的无聊。记得父辈们常对我们说起,等到你们长大了,就能过上“电灯电话,楼上楼下”的好日子。我虽将信将疑,但满怀憧憬,也曾不止一次的追问,渴望从父辈的嘴里得到准确的答案。
  庆云1965年建县,由于马颊河疏浚工程需要,水电部十三局架设了无棣至庆云35kV线路23.6km,将淄博电网的电力引入我县,这也是德州地区的第一条35kV线路。同时,在离县城东南2km处,任店村南建成了第一座任桥35kV变电站,装机容量2400kVA。从此,庆云县结束了无电的历史。虽然县城通了电,供电质量非常差,但毕竟见到了电灯。可啥时候能通到农村,还是个未知数,人们想都不敢想。
  1976年,终于把电引进了俺村里,各家按上了电灯。通电的第一晚上,当生产小队长的爷爷兴奋的一夜没合眼。一连几天,爷爷出出进进成了心病,出门拉一下开关,进门拉一下开关,看着忽明忽暗的灯泡出神,有时还试着用手摸摸微烫的灯泡。到了晚上,睡觉拉线开关他掌握着,到去世也没弄明白电是个什么玩意儿。
  通电那一阵子,全村人沉浸在无比的幸福中,谈论的俱是关于电的话题。时间一长,人们对电就失去了感情和兴趣,接下来是牢骚满腹,怨声载道,说什么,有电灯,没有电,管屁用。当时三天有两天停电,有时甚至十天半月不来电,所谓的电灯成了一种摆设。人们没办法还得使用煤油灯。这种有灯无电的日子,一直持续到1985年,我成为一名电力职工后,情况略有好转。
  我上班分配在任桥变电站,此时已建成尚堂、严务,三座这样的变电站,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大有提高,但还是不能保证人们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要。县城已基本能够保障,农村还是经常停电。记得当时用电分三六九等。一是保障县城用电,二是重点企业,三是乡镇驻地,最后才轮到农村。我在变电站值班,掌握着停送电的大权。当时有个术语叫“压负荷”,在负荷紧张的情况下,先把农村线路拉下来,等到下半夜负荷降下来再送上。父母居住在村里,我隔三差五回家,大哥故意拿我开涮:“照光腚回来了。 ”当值班员时我还收过不少“红包”,村里有办喜事的,主家提前托关系送来喜烟喜糖,为了在办事那天别停电。俺村的人经常带着亲戚朋友来求我,我当时在村里很“风光”。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为改变用电环境,全省出台“集资办电”政策,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在电费中加收集资款建电厂,接下来又启动了“村村通电”、“户户通电”工程,村里用电得到了很大改善,一些小副业、加工厂相继办起来,人们对电的依赖性更强了。可是,新矛盾又出现了。由于电业局收费只收到变压器总表,村里有村电工负责收到户。村电工隶属村委会领导,在村里很牛,谁家电坏了,不请喝场酒是不去的。一年,邻居大哥家盖了新房,需要按电,大哥请了几次都没请动,无奈大哥找上我,还不错,村电工给了我面子。当时我自称“大电工”,村电工当然是“小电工”。
  由于村里用电混乱,“权利电”、“人情电”、“偷漏电”现象很是严重,村电工的报酬也从电费里面出,导致电价不断攀升,俺村里每度电高达一块二,个别村甚至到一块五、两块,人们承担不起,有的换成最小的15瓦的灯泡,有的干脆就不用了,重新点煤油灯。尽管上级三令五申下文件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但效果不大。再就是设备标准低、质量差、容量小、线路细、半径大,造成电压低、故障多、可靠性差,电机无法启动,电灯不亮,电视只有音没有人。特别是每年的春节,电灯还不如蜡烛亮,电视打不开。这种无电盼电,有电不能用的生活,让老百姓伤透了心。
  关于农村电价偏高和用电质量差的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1999年,电力行业实施了“两改一同价”(体制改革,电网改造,城、村同价)的农电体制改革。取消村电工,招聘农电工,把农电工纳入公司直接管理,高低压电网进行了改造,全部实现了“三公开”、“四到户”管理(电量、电价、电费公开;抄表到户、核算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特别是实施“彩虹工程”以来,服务更规范,管理更到位,城乡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俺村换成两台变压器,线粗了、电足了、灯亮了,用电环境得到了彻底的改善,真正用上了“放心电”。
  我在基层供电所工作20年,后调回公司机关,作为一名“老电力”,见证了庆电改革开放40年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国家加大了投资力度,供电管理更到位,服务更规范,电网连续升级改造,供电可靠性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各种家用电器走进千家万户。今非昔比,现在的庆电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有220千伏变电站一座,110千伏变电站3座,35千伏变电站11座,供电区域遍布城、乡、村各个角落,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大大增强,全部实现了智能化管理,年供电量超过10个亿千瓦时,全县的经济和城乡的生活水平有了质的飞跃,以前老百姓那种想电、盼电、怕电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抚今追昔,我不胜感慨。
作者单位:供电公司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