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工部郎中张问之

张问之,今庆云镇东杨村人,明嘉靖三年(1523年)进士。历任工部郎中、四川按察副使等职。

张问之可以称作中国历史上的知名人物,而他的广为人知,主要源于他的一部专著《造砖图说》和上奏嘉靖皇帝的一篇奏章《请增烧造工价疏》。

明清时期,“金砖”是皇家专用的建筑材料。所谓金砖,并非是用黄金制作的砖头,而是大型方砖的雅称,是专为皇宫烧制的细料方砖。御窑金砖颗粒细腻、质地密实,敲之作金石之声,因专运北京“京仓”,供皇室御用,所以称为“京砖”,后逐步演化,统称为“金砖”。

金砖的产地是苏州陆慕御窖,陆慕御窑在苏州市相城区陆慕镇御窑村西,位于长江中下游冲积平原,一般为黄色黏质土壤,地表下的中层土没有杂质,不含沙,是优质的黏土。这种土壤的特殊性,是制作优质金砖的上好原料。明嘉靖中期,朝廷命工部郎中张问之督造五万块金砖,多产自陆慕御窑村。

张问之在奉旨督造金砖时,深入陆墓御窑砖厂,了解金砖烧制的各道工序,之后撰写了工艺专著《造砖图说》,遗憾的是,今人都未能看到该书的详细内容。《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四,有《造砖图说》内容提要。咸丰《庆云县志》艺文志记有张问之《请增烧造工价疏》。《疏》中例陈陆墓窑户造砖之艰难、工艺之繁复、成本之高昂,请求皇上开恩为窑户增加金砖工价。疏中两次出现“役”字(“责其役于长洲窑户六十三家”“问之往督其役”),一个“役”字,道出了金砖生产的性质。首先,所谓的御窑,不是官窑,而是被征用的民窑;其次,金砖生产属于工部指令性生产,无利可图,是强加在窑户身上的一种劳役、一种灾难。金砖烧造之艰难有三:一是工艺特别繁复,其大工序有8道,小工序多达28道,烧造周期长达两年,这在砖瓦窑业史中绝无仅有。二是成品砖验收挑剔,标准极高,对尺寸、色泽、内质、声响等都有严格规定。挑剔而严格的验收标准,致使金砖入选率非常之低。《疏》中说“或三五而选一,或数十而选一”,这是张问之在明嘉靖年间看到的,这种情况延续至清代各朝。明清律规定,金砖不能流向民间,不能作为商品出售,所以窑户手中大量的存砖,都成为废品。三是官府所给金砖工料银与烧制成本相差甚远。清顺治十四年时工部规定,二尺金砖每块工料银五钱八分八毫,与普通砖相比,这个工价确实不低,但金砖工价并不是生产一块算一块,而通常是生产十块选其中一至二块结算工价,再加上烧制周期之长,窑户投入人力、物力之多,所以官府所给工料银远远抵不上烧制成本。《疏》中说,“窑户有不胜其累而自杀者”,这是张问之耳闻目睹并写进《造砖图说》中的事情。

明代陆延枝在其《说听》中记载,嘉靖年间,陆墓有一个叫钱鼎的窑户,因无力完成大砖的烧造任务,带着官府的定金逃亡南京,后来又到丹阳、无锡等地避难,至岁暮还家,看到的是家破人亡的惨状,他的长子已被官府索逼而自杀身亡。

张问之在驻苏州的三年时间里,体验到了金砖生产的艰难,目睹了“窑户逃窜过半”“家破人亡”的悲剧。由此,他产生了一个念头,那就是“乃以采炼烧造之艰,每事绘图贴说,进之于朝,冀以感悟,亦郑侠绘流民意也。 ”张问之要效法郑侠,为民请命。

郑侠(1041~1119)是福州福清人,字介夫,北宋诗人。宋治平四年(1067年)中进士,后调任京师安上门监门。王安石变法期间,因新法脱离实际,致使百姓不堪重负,民不聊生。郑侠决意反对新法,画成《流民图》并撰写《论新法进流民图疏》,一并进呈朝廷,请求罢除新法。宋神宗看到《图》和《疏》后,采纳了郑侠的建议,下令纠正新法中的错误,民荒得到了缓解,民生得以改善。张问之的一《图》一《疏》,效法了郑侠的一《图》一《疏》。

张问之为民请命,使朝廷了解了金砖生产真相,从此以后,金砖价格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窑民的负担也得到减轻。同时,也为后世的地方官做出了榜样,比如清顺治年间江宁巡抚张中元、乾隆年间江苏巡抚许容、张渠等,都能站在窑户的立场上,或行文工部,或上疏皇帝,力争为窑户增加金砖的工价和对金砖的补贴。

(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刘召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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