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张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9月27日,县法院依法对张某寻衅滋事案件进行了依法宣判。该案件的宣判,正是我县严打黑恶霸痞势力的一个缩影。
  经调查,2015年4月18日、2016年1月27日、2018年2月2日、2018年4月24日,张某为泄私愤,分四次无故将属于大郝村村集体所有的13棵绿化白蜡树、110棵绿化槐树砍断,并将村碑、垃圾箱、电线杆、电表、健身器材等砸坏,后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不仅仅是寻衅滋事,庆云对各类涉黑恶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查严处。 2018年6月11日,我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一则“山东省庆云县高速路口黑社会乱要钱”的微博信息。经确认消息属实。经过走访居民和调取高速路口周边监控,民警发现了尚堂镇高速路口处有一自称“磊哥”的男子,以言语威胁的手段,向停靠在路旁的三家收割机服务车车主先后索要钱财四次,共计索要现金3000元。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县政法机关积极作为,坚持从严惩处、精准打击、依法办案原则,不断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强化衔接配合,统一执法思想,办案效率大幅提高。专项斗争过程中,我县将易滋生黑恶势力的11类重点行业场所列为重点管控部位不定期开展集中排查,严格落实核查“三长负责制”,对上级转办线索群众举报线索,逐人见面、逐条核查;对查证属实线索,顺藤摸瓜、快侦快打、快诉快判。
  为依法严惩黑恶霸痞势力犯罪,实现惩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分别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专门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办、批捕、起诉、审判工作,确保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快侦快捕、快诉快判。
  一组数据显示: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共接收群众举报线索120条,破九类案件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6人,刑事拘留82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涉恶团伙12个;县检察院审查逮捕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案件23件55人,批准逮捕16件33人,审查起诉9件24人,起诉到法院6件17人;县法院受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案件6件17人,判决3件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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